板鞋竞速竞赛规程
来源:
时间:2014年06月25日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4年8月15日至21日在盘锦市举行。
二、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
各市可报1个队参加比赛。其中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男运动员7人,女运动员7人。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。
三、竞赛项目
(一)男子三人板鞋60米 、100米 、2X100米接力
(二)女子三人板鞋60米 、100米 、2X100米接力
(三)男女三人板鞋4X100米混合接力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根据参赛人数,具体确定赛次设置。
(二)接力项目每队限报2项。混合接力比赛第1、3棒为女子,第2、4棒为男子。
(三)执行国家民委、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板鞋竞速竞赛规则》。
(四)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制。
(五)比赛用板鞋由大会统一提供。护皮可自备,须符合《板鞋竞速竞赛规则》规定。
五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六、裁判
正、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。
七、仲裁
人员组成、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八、报名与报到
(一)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,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(二)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