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加竞赛规程

来源: 时间:2014年06月25日
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
201481521日在盘锦市举行。

二、参加人数及运动员资格

各市可报1个男队参加比赛,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,运动员6人,均为少数民族运动员。

三、竞赛项目

55公斤级、61公斤级、68公斤级、76公斤级、85公斤级、95公斤级和95公斤以上级

四、竞赛办法

(一)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,取各组优胜名次共6个队。第二阶段抽签排位,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。

(二)参赛5个队(含5个队)以下,采用循环赛决出名次。

(三)每队每项限报2人。

(四)执行国家民委、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押加竞赛规则》。

(五)押加带由大会统一提供。运动员比赛时必须穿着运动服和平底胶鞋。

五、录取名次和奖励

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
六、裁判

正、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按要求选聘。

七、仲裁

人员组成、职责范围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各参赛单位的报名和报到,按辽宁省第八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执行。

(二)报到时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的健康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。
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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