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民宗发〔2020〕19号
关于推进宗教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
各市民宗局、建行各二级分(支)行:
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提升全省宗教工作科学化、精细化、智能化水平,推进全省宗教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,日前,省民族和宗教委与建行辽宁省分行签署了“辽宁省民族宗教事务综合服务宗教平台建设”战略合作协议,启动辽宁省宗教信息化建设工作,共同打造全省宗教事务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宗教平台)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全省宗教工作部门和省建设银行系统共同努力,搭建形成全省宗教事务服务平台。逐步建成涵盖基础信息管理、场所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智能评估等方面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宗教事务智能管理服务网络。
二、工作任务
为推进宗教平台建设工作,分三个阶段进行:
1.数据录入阶段。8月至11月,由省建设银行负责“辽宁宗教事务服务平台”管理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测试,包括人机交互式操作界面、数据采集、宗教事务日常管理,实现省、市、县数据线上采集、报送、审核和分级管理。由各市宗教工作部门负责宗教平台所需数据的采集、审核、录入、上报工作。
2.平台运行阶段。省建设银行负责系统日常运维、数据安全管理以及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。各市宗教工作部门负责辖区内宗教平台的上线及相关数据录入工作,指导所属各县(市、区)宗教工作部门、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系统数据的补录工作。
3.ERP推广阶段。ERP系统是实现对全省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管理的现代化服务平台。省建设银行为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建立特色绿色服务通道,在相关账户开设、管理、资金结算等费用给予优惠。采取试点的形式逐步推广,试点地区由建行分支机构与各宗教工作部门协商确定,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建行分支机构做好ERP系统试点和推广工作。
三、工作要求
一要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建行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认真筹划部署宗教信息化建设工作,明确专人负责,制定具体实施计划,确保宗教平台建设有序推进。
二要密切沟通配合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建行分支机构紧密协同配合,宗教工作部门要建立管理员队伍,建行分支机构确定对接服务人员,由省建设银行组织人员培训工作,完成各市任务对接工作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确保协作机制运作顺畅,提高工作效率。
三要确保工作质量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基础数据的审核,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,及时反馈技术问题,尽快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工作。省建设银行发挥品牌优势、专业优势、技术优势,确保宗教平台进行平稳、可靠、安全。
附件:宗教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平台管理员报名表
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
2020年7月31日